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5日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发布日期:2026-01-16
  • 来源:东台日报

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宏成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东台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紧扣“13510”发展总体布局,锚定争当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指向,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新东台崭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