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4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拟作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5-14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2025年5月14日拟批准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东台市磊达建材工业园(临塔机电、智能制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 |
建设地点 | 东至台先河-台中沟路,西至新204国道,南至泰河中沟路,北至台南公路-科兴一路,规划面积157.07公顷;磊达建材工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通榆河,西至城际快速通道,南至八中沟,北至一中沟,规划面积110.74公顷 |
建设单位 | 东台市磊达建材工业园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台市磊达建材工业园(以下简称“园区”)由东台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批准设立(东政复〔2008〕20号),批复面积750公顷。2013年12月《东台市磊达建材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原东台市环保局审查(东环〔2013〕128号),批复面积750公顷。根据《加快推进全市工业园区布局优化调整管理整合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盐办发〔2019〕19号),东台市人民政府将临塔机电产业园归入东台市磊达建材工业园管辖范围,并于2023年1月出具了磊达建材工业园范围认定的情况说明,管辖范围共计331.3公顷。管辖范围中因有一部分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故不纳入本次规划,本次规划总面积267.81公顷。 磊达建材工业园(临塔机电产业园)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台先河-台中沟路,西至新204国道,南至泰河中沟路,北至台南公路-科兴一路,规划面积157.07公顷;磊达建材工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通榆河,西至城际快速通道,南至八中沟,北至一中沟,规划面积110.74公顷。 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新型建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四大产业。 规划期限:2023-2035年,规划近期2030年,远期2035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完整准确全民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降低区域环境风险,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企业管理。园区规划范围内存在工居混杂现象。建议合理规划园区的用地和企业布局,建立园区拆迁专项资金,确保工业片区内以及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园区企业转型升级。园区大部分企业工业附加值较低,技术堡垒不高,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产业规模、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增加值均较低,不能实现土地价值利用最大化,土地利用效益低。建议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推动现有的建筑材料、机械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加快传统纺织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存量土地挖潜管理,完善土地退出机制,加强对闲置土地资源或建筑物的回购,改造和提升。 (四)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加快推进梁垛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和临塔工业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加强园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 (五)碳减排优化调整建议。建议采用节能型、低耗电的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采用高效的风机、水泵、电动机、变压器,提高系统运行效率。推进园区能源清洁化、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鼓励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自发自用,减少外购电力。 (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更新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组织对园区建设的重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园区内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七)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生态等环境要素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规划》。完善园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强对污染物的在线监控与管理。建立重大环境风险源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动态、实时监控管控,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的变化情况。指导区内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推进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 (八)园区管委会应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环境监测、环境管理要求等。《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编制跟踪评价报告。 |
公众参与情况 | 1、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了报告书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服务科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13日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报告书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85275239
邮 箱:dthbsp@163.com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