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4-21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江苏松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4 万吨高强度木塑地板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5〕48 号 | 2025.4.16 |
2 | 关于江苏捷士通射频系统有限公司 年产 160 万套 ABIP 散热器件、450 万套射频 滤波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5〕49 号 | 2025.4.17 |
3 | 关于江苏都讯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5〕50 号 | 2025.4.17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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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5-8527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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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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