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8-12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江苏康电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康电工程 机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4〕62号 | 2024.8.7 |
2 | 关于东台市四青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4〕63号 | 2024.8.7 |
3 | 关于东台嘉琳铧不锈钢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各类不锈钢卷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4〕64号 | 2024.8.7 |
4 | 关于伯莱塔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伯莱塔 环保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4〕65号 | 2024.8.9 |
5 | 关于江苏大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9万吨 轴类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4〕66号 | 2024.8.9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85275239
邮 箱:dthbsp@163.com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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