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以待遇领取人员启领月份或最近一次资格认证时间为开始时间),一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认证一次,可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自认证通过当月顺延12个月为下一个认证周期。
建议您在本人首次领取待遇的“对应月份”前完成年度认证(比如您6月开始领待遇,可在每年6月前完成认证),避免逾期影响待遇发放。
温馨提示:若逾期未完成认证,系统将暂停发放待遇,待您补认证通过后,暂停期间的养老金会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