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发布日期:2025-06-30
  • 来源: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核心任务,建立健全我市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制度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检查效能,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全市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1.规范经营秩序:查处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2.筑牢安全底线:强化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风险。

3.提升监管效能: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提高执法工作精准度。

4.强化社会共治:畅通举报渠道,引导行业自律,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格局。

三、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章、规定进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1.执法主体: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实施机构:东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检查对象范围:东台市文化旅游等市场经营主体。

4.检查项目:对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5.检查阶段

(1)宣传教育阶段(1月-3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文化旅游市场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和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旅游市场监管阶段(4月-6月):重点检查旅行社规范经营、旅游购物和旅游包车等内容,规范旅游行业的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

(3)暑期未成年人保护阶段(7月-8月):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网络游戏、出版物市场和电竞酒店等未成年人易接触的文化产品的监管力度,防止不良信息和有害内容的传播,确保安全无事故。

(4)大型活动监管阶段(9月-10月):加强对大型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性。重点关注演出、展览等活动,确保活动内容健康向上,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5)网络文化市场整治阶段(11月-12月):加强对网络文化的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网络游戏、直播平台等领域,确保网络环境安全有序。

(6)其他专项执法行动阶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通过投诉举报、线索转办、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建立健全联合抽查检查机制,结合时间节点和工作需求,加强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线索移送或重点领域专项行动部署等情形外,全年对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2次。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贯彻执行工作,切实将本计划作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减少随意检查和重复检查的重要举措予以落实。日常检查中要严格对照工作计划,根据各领域市场经营的实际情况,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计划性,统筹开展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强化综合监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形成职责权限更加清晰、方式方法更加精确、协同联动更加高效、数字赋能更加充分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精准有效监管,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实现与上级文化执法机构线索共享、案源共享、结果共享。

3.强化数字赋能。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继续优化信息技术在文化旅游市场各个领域监管中的应用,推进在线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控预警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问题发现能力。进一步完善指挥监管系统的功能建设,打破数据壁垒、畅通信息共享,实现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检查信息全透明,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靶向性和针对性。



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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