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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公示
发布机构: 东台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时效: 有效

东台市通运物流有限公司盐城内河港东台港区中心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4-08
  • 来源:交投集团

东台市通运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盐城内河港东台港区中心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在东台市政府网站(http://dongtai.yancheng.gov.cn)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盐城内河港东台港区中心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

建设地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经济开发区

投资总额:9.83亿元

建设概况:本项目作业区利用连申线岸线约600米,采用L型挖入式港池布置方案,作业区征地面积为799.95亩,其中陆域总面积为443.1亩,水域面积为356.85亩。主要布置13个2000吨级泊位,包括6个散货泊位、2个件杂货泊位、2个多用途泊位和3个待泊泊位,近期设计通过能力600万吨/年,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仓库、生产生活辅助建筑、供电照明通讯、环保、给排水、消防等设施。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据《东台市2023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市区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AQI≤100)306天,优良率83.8%,PM2.5浓度均值为30.7ug/m3,是盐城市唯一双达省市考核目标地区。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一氧化碳95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达标,臭氧90百分位最大8小时平均值超标,超标倍数为0.02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判定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在落实好东台市制定的达标整治方案的情况下,大气环境质量能够得到明显改善。其余特征污染物颗粒物通过现状监测表明其质量现状不超过浓度参考限值。

2、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周边河流通榆河、十一浅沟的pH值、溶解氧、COD、BOD5、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指标检测结果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通榆河、十一浅沟的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区各厂界昼间声环境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类标准,厂界居民敏感点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土壤环境

本次环评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土壤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各项土壤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5、地下水环境

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应标准。

三、建设项目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散货堆场储存过程及散货在装卸作业过程中由于搅动、落差所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船舶等排放的尾气。砂石料散货堆场设有密闭大棚、绿化和围墙,大型工艺机械,起重机抓斗、皮带机两端采取湿式喷雾抑尘措施为主,封闭为辅的原则进行抑尘。同时,本项目配备洒水车,对道路面、码头面进行洒水抑尘,选用污染物排放少的设备机械和运输车辆;通过采用清洁燃料、减少车辆在场内行驶距离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废气的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项目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环保措施

本项目船舶舱底油污水由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由船舶交给港口海事部门环保船接收处理。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机修废水等,均经收集后排入码头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用水、抑尘用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机修废水等,均经收集后排入码头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用水、抑尘用水。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4-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与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总量能够在区域内实现平衡,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到位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东台市通运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主任/程主任

联系方式:13327992882/0515-69892906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5-85212186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周边2.5km的团体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东台市通运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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