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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3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4-07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3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东台市远洋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合金法兰及管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5〕37号

2025.3.31

2

关于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模具及零配件、精密电子金属配件、自动

化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5〕38号

2025.3.31

3

关于江苏迅富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特种合金钻尾螺丝1000吨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5〕39号

2025.3.31

4

关于东台市华威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5〕40号

2025.4.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85275239

邮 箱:dthbsp@163.com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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