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2-18
  • 来源: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我市17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整改16项,2月17日收到验收意见2项。根据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盐环督改办﹝2023﹞1号)文件要求,现对新收到验收意见的2项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东台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

受理单位:东台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85222288

联系地址:东台市金海东路1号



东台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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