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2-13
- 来源:农业农村局
市委、市政府: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充分履行依法治农职责,为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准政治方向,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力。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其实质、内涵和核心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内班子会、党组会、局务会、全体会议、党员大会的主要学法内容,持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夯实理论基础,增强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手段处理事务的能力。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东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加强决策公布、执行监督、跟踪反馈和后评估等工作,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农业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三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等24项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并认真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用制度规范管理工作。
(二)转变政府职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苏编办发〔2024〕75号)的要求,完成我局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农业农村系统共新增事项33项,取消事项16项,权力名称、行使层级和法律依据调整权力事项140项,调整后我局行政许可事项32项、行政处罚事项347项、行政强制事项31项、行政征收事项5项、行政奖励事项16项、行政确认事项6项、行政裁决事项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1项,合计451项。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办理许可事项,定期做好办事指南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力度,采取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等方式,今年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事项8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件。二是切实提高审批服务质量。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服务宗旨,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扎实推进“不见面”审批,引导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审批结果实行快递送达。今年以来,全局已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1153件,所有事项全部在承诺期限内办结。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今年以来,向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1件,按期公开率100%。持续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和“双公示”工作,盐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
(三)规范执法行为,监管效能稳步提升。一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权责明晰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明确推进24项综合工作制度和业务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八不准”,深入践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二是强化执法监管职能。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加强渔业和农机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植物新品种保护、生猪私屠乱宰、动植物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工作,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维护涉农领域市场秩序。今年立案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53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新版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适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更新江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职权与职责相统一。
(四)化解矛盾纠纷,公平正义更加彰显。一是调处农业矛盾纠纷。健全农业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建立健全假劣农资等引发矛盾的预警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组织人员深入田间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并依申请组织专家进行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先后组织40多起生产纠纷的调查和调解处理工作,有力地钝化了矛盾,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通过“12345民声智慧听”服务平台、对社会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全方位受理群众的投诉、建议、咨询和求助,对投诉举报及时处置,凡投诉举报必查,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能力。今年共受理“12345民声智慧听”工单351件,按时签收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三是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农业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全面审查,对可能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
(五)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法律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强化法律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参加了各类法治答题活动和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持证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强化行政相对人学法。结合业务条线工作实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资生产经营人员等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三是组织各种活动进行普法。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开展植保植检法治宣传周、农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印发资料等方式,普及涉农法律法规,提升农民群众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先后专题学习了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农产品质量法、畜牧法等新制订、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督促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党政主要负责人将依法行政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班子成员和所有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三是带头维护宪法权威。党政主要负责人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无行政败诉和复议纠错情况。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力量相对薄弱。存在未配备公职律师的情况,虽然有外聘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但其工作领域不仅限于政府部门,精力投入与付出有限,无法做到对全局法律事务全覆盖。二是执法示范作用需要加强。执法过程中,案件办理流程比较规范,但是全年办理的案件经典案件和典型案件不多。三是部分同志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将法治政府建设简单理解为是法制部门的事,更多依赖于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兜底”。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大电子证照应用力度。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办理许可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政务服务清单和公共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提供优质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农业营商环境。
(二)持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内部制度和作风建设。紧抓执法办案主责主业,重点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私屠滥宰、渔业安全生产、伏休期违法捕捞、农机违法操作等方面案件的查办力度,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处罚机制。推进完成海洋渔船动态监控系统、海洋渔政监管平台、农机监理装备能力等项目建设,优化执法保障。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大练兵活动,促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
(三)持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推送归集分工负责机制,重抓双公示信息推送规范化。协同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系统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运用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四)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各业务条线职能作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服务管理相结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植保植检法治宣传周、农机安全生产月等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常识,激发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性,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
(五)持续强化涉农纠纷调处。健全农业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建立健全假劣农资等引发矛盾的预警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