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 发布日期:2025-12-02
  • 来源:人社局

经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鉴定,我市申报参加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人员中共有22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电话:0515-80500748)或东台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15-69969507)反映和举报。(注:未列入名单的人员为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未参加鉴定或鉴定前已死亡的人员。)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名单(共22人)

裴康华  邓 凯  王均曙  苏新贵  陆春荣  和令梅  魏国强  

王宝书  郑押兰  嵇春山  吕昌财  陆祥林  张锦华 张春雨   

乔红粉  冷所连  朱卫中  方正红  王 芳  李 青  计圣华

陈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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