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体粪肥审核结果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12-17
- 来源: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东政办发〔2023〕49号)通知要求,经作业主体申请,镇级初审合格,市级复核无异议后,王均龙等67个作业主体符合政策奖补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市农业农村局(电话68961302)、市财政局(电话89560425)反映。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