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1-08
- 来源:交通局
市委、市政府:
2024年,东台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构建和谐交通、法治交通为目标,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交通运输综合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2.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印发《2024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东台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2024年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细化、分解全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具体要求,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复议承办、行政诉讼应诉以及重要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二)着力培育法治思维、法治意识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委中心组坚持月度学法制度,同时要求所属各单位同步建立月度学法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今年局党委中心组分别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12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2.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印发《2024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工作计划》,系统内104名持证执法人员参加全员轮训。轮训聚焦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工作质效,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和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执法行为规范、履职风险防范、安全生产执法、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注重培养执法人员科技执法装备应用、执法全过程记录、现场处突等实战能力,不断强化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全年执法人员培训人均不少于60学时。
3.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和做好新修订《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安排,组织系统内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信用交通宣传活动,分别通过局微信公众号、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以及召开宣贯会议等途径宣传相关法规及政策解读,共悬挂、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海报近70条(次),召开公平竞争政策宣贯会议6场次。12月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依托汽车站、火车站、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办公场所显示屏等载体,展播宪法主题公益广告,组织交通志愿者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
(三)全面推动信用交通建设
1.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印发《2024年东台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东台市信用交通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东台市交通运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职责分工》等文件,细化、分解全年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统筹推进全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建设各项工作。
2.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对2023年度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23家运输经营者以及严重违法失信的交通运输企业采取联合约谈、重点监管、联合惩戒等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开展信用修复,促进行业良性发展。2024年,我局共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单位约谈严重违法失信运输企业58家次。
3.强化信用结果应用。将信用管理工作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造“一路通·最懂你”特色政务服务品牌。对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守信激励主体或者信用等级较高的运输经营者,在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等方面给予优惠,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提供“免打扰、不见面、帮你办”服务,同时定期为全市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上门办”服务。2024年累计对守信企业优惠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费1万余元,提供预约、延时及上门服务30余次,解决咨询诉求210余次,指导服务对象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等高效方式办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7100余件,通过务实举措给予守信者更多实惠,让守信受益、守信有感。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清单。按照市委编办统一部署,根据调整后的《省市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及时更新交通运输部门权力清单,并在政务服务网公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权力类别、实施主体、行使层级、实施依据、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对江苏政务网行政审批事项关于流程、时限、材料等内容进行核查、补充、完善,不断强化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日常应用,每天核查平台推送信息,对需要办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的,及时认领并告知申请人及时办理许可手续。
3.深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2024年,我局共编制月度检查计划311个,计划完成率100%;专项行动36个,执行检查任务4937个,任务完成率99.9%;行政检查发现隐患问题134个,整改合格率100%。其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涉及跨部门检查事项7个,单部门检查事项2个,监管对象124个,事项检查完成率100%。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常态化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切实巩固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深刻吸取今年以来省内个别交通执法机构部分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教训,结合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整治权力寻租、吃拿卡要、作风飘浮、法纪意识淡薄等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对可以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2.长效化开展行政执法业务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综合运用执法工作报告、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统计分析、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综合性监督检查。同时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督查与指导并重,充分发挥监督纠错效能,不断提升执法工作质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督促领导班子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坚持把法治考评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
(二)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交通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以法治理念谋划和推动交通运输工作。2024年未发生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三)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以身作则,注重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及各类法治培训活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工作水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增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程序性要求需要更加重视。二是执法能力仍需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与新形势下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交通执法队伍配置仍需强化,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年龄结构不够合理,一定程度上影响行政执法工作质效。四是法治宣传仍需加强,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东台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保障交通运输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持续推进“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全面提升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
(二)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整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细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持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不断加强执法队伍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和执法方式,强化培训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营造安全便捷畅行的交通运输环境。坚持依法依规,加快推进东兴高速及东延段、352省道西延段等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力做好东亭路南延、东台港中心作业区码头及物流园引航道工程、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等重点项目的服务保障,不断优化运输结构,加快水运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作,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行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统一票价和优惠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便捷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五)持续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治理。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不断强化交通运输行业治理,坚持行业监管与助企服务并重,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全市公路、航道管养工作,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保长效治理机制,不断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领域动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六)完善行政争议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促进信访、复议、诉讼等救济途径的有机衔接,建立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常态化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践中有关共性问题的研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质效,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