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东台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时效: | 有效 |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1-27
- 来源:农业农村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台市门户网站(http://www.d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台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联系(地址:广场路6号,邮编:224200,办公电话:0515-689613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实施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做到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并将审查责任细化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准确。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査、后公开”原则,实行三级审査制度,确保公开事项规范、及时、准确、完整,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深化部门会商、分工协调,提高业务部门基础答复质量和法制部门扎口牵头水平,确保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15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5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1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0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政策文件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推进与乡村振兴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着重加强对专业性强、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配套解读工作。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全面提高公开质量,积极发挥新媒体优势,运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直观展示农业农村领域各项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