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东台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时效: 有效

东台市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1-27
  • 来源:数据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台市数据局政策法规和监督科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邮编:224200,电话:0515-852752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托东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江苏政务服务网东台综合旗舰店和东台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为政府信息线上公开主渠道,以政务服务大厅LED显示屏、智能查询机、宣传展板、自助服务专区、窗口服务指南等作为线下公开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策文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工作动态等。2024年,我局主动在东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公示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信息7条,累计减免金额1778196元。江苏政务服务网东台综合旗舰店公布全市37个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917条。东台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42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12条,政务公开类信息108条,公众服务类信息159,专题专栏类信息24条,其他信息19条。2024年所有入场交易项目交易信息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媒体主动公开,另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839条,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22条,国有产权交易信息520条,其他交易信息297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全部按期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严把政府信息审核关,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要求,采用“法规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信息发布三级审核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合法性、政策性、保密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苏政务服务网、苏服办APP和东台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大厅显目位置设置群众意见箱,所有窗口“好差评”二维码全覆盖且公布监督热线,同时对“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的群众意见和事项帮办代办。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6.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内容上还不够丰富。

2024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和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着力抓好以下两点:一是发挥好政务服务中心的辐射作用,重点聚焦涉企服务和民生热点,及时公布和解读各项惠民利企政策,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为民、便民、利民作用。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人员、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审查作用,妥善处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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