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东台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时效: 有效

梁垛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1-27
  • 来源:梁垛镇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ongtai.gov.cn/col/col7843/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台市梁垛镇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东台市梁垛镇政府路8号,邮编:224225,电话:0515—8555002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来,我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知情权,较好地完成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公开栏和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幸福梁垛”微信公众号等各种信息传播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我镇信息。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我镇重视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设立专人及时在网站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要求将公布的信息导出打印,审查后按要求存档,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拟定详细的受理程序并公开,以方便群众知晓其受理程序、要求、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受理方式,并落实了业务操作员和监管员,从而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梁垛镇镇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公开深度不能满足群众需要等。2025年梁垛镇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基层群众关系密切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例如农业农村政策、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是加强工作规范,提高业务标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用更加“接地气”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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