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97598/2024-03529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东台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时效: | 有效 |
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东政办发〔2024〕30号
- 发布日期:2024-09-04
-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高新区、西溪景区管委会,黄海森林公园,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各镇区各部门申报,编制形成《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全市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依法行政项目考评。
五、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新增或调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报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市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附件
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承办单位 |
1 | 关于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 | 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