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东台市清华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发布日期:2024-07-24
  • 来源:发改委

为促进我市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精神,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核定东台市清华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1020607023@qq.com。

联系人:丁慧,联系电话:89561755。

 

 

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关于核定东台市清华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第十七条规定,经研究,现就核定东台市清华幼儿园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保育教育费

东台市清华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1940元/生.月。

二、托管费

东台市清华幼儿园严格执行自愿原则,接受家长委托签订书面协议,在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法定工作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以收取托管费,标准为200元/生.月。

三、相关要求

1、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下浮不限,自2024年秋学期起执行。

2、东台市清华幼儿园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处公布施教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等内容,并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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