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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薄弱环节特色农机购置奖补

  • 发布日期:2024-07-23

自2023年12月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奖补工作的通知》以来,我市充分发挥奖补政策扶持作用,大力推广高效适用农业机械,着重补齐特色农机短板,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一方面,对新购置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内50-80马力大棚用四轮驱动拖拉机,且当年本地大棚内单机作业量达10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个人,一次性给予单机作业补助0.5万元。

另一方面,对新购置设施农业蔬菜播种机、蔬菜移栽机、蔬菜收获机、田间搬运机,畜牧业畜禽产品采集设备,林果桑开沟施肥机、撒肥机、滴灌液体施肥机、中耕机、果(桑)树电动修剪机、温湿自动控制器、果桑采收机,渔业起捕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果蔬烘干机、果蔬清选分级设备,省目录内的每台奖补不超过同类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15%,省目录外的(需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检验报告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三者其中一个)每台奖补不超过同类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