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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调整东台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27
  • 来源:交通局

各镇(区、场)人民政府,市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货运站场、工矿企业、港口码头等易出现超限超载现象的货运集散地的监管,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督促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站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切实推进我市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根据《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规定要求,市治超办组织开展了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排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东台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公示表

 

 

 

东台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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