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97598/2024-00953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东台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东政办发〔2023〕31号 | 时效: | 有效 |
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15
各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高新区、西溪景区管委会,黄海森林公园,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和盐城市通知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对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发的原《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54号,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未编规字号的和施行后编规字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予以保留(包括拟修改,下同)的文件21件,予以废止的文件3件。
附件:1.2009年后编规字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9件,予以保留9件);
2.2009年后编规字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5件,予以保留12件,予以废止3件)。
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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