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4-01-09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盐城市委、东台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盐城市委市政府、东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资源集约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

(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先进制造业重大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拟订并实施近期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采集、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等工作,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按规定权限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措施、规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工作。

(七)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实施,组织实施有关重大专项,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八)推进全市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拟订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等发展,负责工业遗产保护、工业文化建设和工业、信息产品市场建设。

(九)指导和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提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盐业专营工作和全市盐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发展。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发展、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等工作,鼓励并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服务业领域涉及公共社会利益的重大事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

(十一)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智能制造发展和企业自动化改造、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大数据管理的标准规范、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统筹推动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培育推广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

(十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拟订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规划和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管理工作。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指导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十四)培育发展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组织拟订并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产业人才开发,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牵头推进企业降本减负。推动服务企业体制建设,完善政企交流机制。

(十五)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六)配合省、盐城市工信部门,做好国防科技工业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提升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能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优化行业管理,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十九)盐业监管体制部门职责分工:

1、市工信局:为全市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盐业行业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全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资质管理;贯彻执行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盐业管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市盐行业运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食盐储备体系建设;负责全市食盐电子追溯系统建设的协调工作;会同市卫健委等部门做好非碘盐供应管理、应急管理、信用管理等工作;牵头工业盐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 

2、市市场监管局:为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与监督执法;负责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负责全市食盐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负责查处生产经营者在食盐中非法添加营养强化剂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依法查处市场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负责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3、市卫健委:负责全市碘缺乏危害的防治及相关工作。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质量的监督管理。

5、市发改委:负责食盐价格的市场监测、预警及管理,实施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或紧急措施。  

6、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涉盐违法犯罪打击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二)运行监测协调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

(三)产业推进科。

(四)装备工业科(两化融合推进科)。

(五)投资与技术改造科。

(六)工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政策法规科)。

(七)中小企业科(服务体系建设科)。

(八)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朱文胜

办公地址:东台市北海中路8号

电       话:0515-89560204

作息时间:8:30-12:00  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