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397598/2024-00125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东台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时效: 有效

东台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1-08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台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管理大队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邮编:224200,电话:0515-852982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台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公安本职工作,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3年,东台市公安局通过“东台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408条;公布行政许可155348起、行政处罚1284起、行政强制8018起、行政事业性收费1103万元;依法办理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不服行政复议3起、行政诉讼4起。

(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明确指挥中心综合中队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法制大队为依申请公开的办理部门。2023年,东台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20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且均已办结。其中,予以公开5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的14件,因重复申请不予处理1件。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

秉持“一事一审”“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预先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科学细化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等环节工作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及时准确。

(四)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着力打造好本局集聚“微服务”“微警情”“微应用”等功能的“东台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在广泛宣传公安工作的同时,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五)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指挥中心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自上而下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做。同时加强对具体办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分别从制度、组织、人员三个方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确保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3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4

行政强制

80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3

0

0

0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东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广度有待拓宽,信息公开方式有待创新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有待提升。

2024年,东台市公安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系列部署要求,聚焦短板弱项,持续对标补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改进工作:一是强化主动意识。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引导业务部门和具体办理人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信息报送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拓展公开广度。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打造好“东台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平台的基础上,以群众意见为导向多角度多领域发布各类工作信息、民生热点,开拓更多渠道更多平台全方位全覆盖满足群众知情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具体办理工作人员对《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的全面系统性认识,打牢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业务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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