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1-23
  • 来源:交通运输局

经核查,东台市经纬化纤有限公司、东台市伊宇运输中心、东台市李想运输经营部等1020个经营业户(详见附件)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且未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末延续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该1020个经营业户已失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相关业户可至我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通窗口)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的,我局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由各相关道路运输业户自行承担。联系人:吴斌,联系电话:0515-85275200。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户明细表

                          

东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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