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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4-01-12 来源:东台日报

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杰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2023年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盐城市委有关会议以及市委十五届六次全会部署,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始终锚定“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瞄准百强县第一方阵”这个总目标,紧紧扭住“十大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这个总抓手,系统推进“一条路径、两个支撑、三项关切、四大目标”这个总布局,大力弘扬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勇于斗争、敢于胜利的精神,坚定扛起“走在前、做示范”重大使命,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勇挑大梁的担当、实干争先的姿态,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新东台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