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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

东教发〔2023〕42号

  • 发布日期:2023-07-05

各民办学校:

为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全面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和招生秩序,按规定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模进行核定。现将2023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核定下达,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区招生,不得擅自增加招生的班级数和班额,不得擅自在校园外租借场地设置办学点。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公民同招纪律,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组织报名登记,由市教育局对各校的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审核。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中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招生在保证其小学直升需求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对其余学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二、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招生必须在暑假内进行,不得提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面试(谈)、评测等,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民办学校的收费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核定后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前预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

四、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各民办学校在招生结束后,须于开学前将相关招生信息报市教育局备案和注册学籍。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有效控制流生,学生学籍注册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学生应读完各学段直至毕业(小学六年、初中三年)。

五、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学校通报、警告、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等处罚,同时将有关处理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台市2023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

 

东台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东台市2023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招生学段

班级数

招生数

创新学校

小学一年级

2

60

初中一年级

4

200

苏东双语学校

小学一年级

2

60

初中一年级

11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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