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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97598/2023-06043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告
发布机构: 东台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时效: 有效

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3-06-20

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落实重点养犬管理区域制度,根据《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通告如下:

本市行政区域内东至沈海高速、西至204国道、北至344国道、南至引江河合围的区域。

本通告自2023年6月19日起施行。

附件:东台市市区养犬管理重点区域示意图

东台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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