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我市经营疏导点(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5-06
- 来源:城市管理局
根据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经初步调研,我局确定了第一批经营疏导点,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5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电子邮箱:dtscgjfzk@163.com。
特此公告。
东台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根据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经初步调研,我局确定了第一批经营疏导点,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5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电子邮箱:dtscgjfzk@163.com。
特此公告。
东台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