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我市经营疏导点(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5-06
  • 来源:城市管理局

根据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经初步调研,我局确定了第一批经营疏导点,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5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电子邮箱:dtscgjfz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经营疏导点统计表(第一批)

 

 

东台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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