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97598/2023-02261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通告 |
发布机构: | 东台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时效: | 有效 |
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优化环境秩序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3-05-25
为加强对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8日)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保证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现就高考、中考期间优化环境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全市范围内(含弶港农场、新曹农场),自2023年6月1日至6月18日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凌晨6∶00,其中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6日至6月18日为全天24小时,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筑及装潢施工作业;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排放;
(三)噪声扰民的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
(四)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五)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六)挖掘、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七)考点、食宿点附近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作业。
高考外语听力考试阶段(6月8日下午14∶30至15∶30),对通往考点的相关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二、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文广旅、城管、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噪声污染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市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宣传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举报,举报电话为:市公安局:110;市住建局:85213808、15366529286;东台生态环境局:85311821、18921832922;市文广旅局:12318;市城管局:85213860。
特此通告。
东台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