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UDscdqwm3UWr/2023-00302 组配分类: 医疗保健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示
发布机构: 东台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时效: 有效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2-01
  • 来源:医保局

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准入评估办法》(盐医保发[2021]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单位申报、材料受理、资料审核、现场评估、集体审议,确定东台市精诚大药房为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东台市医疗保障局或东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85222019、85399122

东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日

关联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