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东台市统计局局长 许卫东 国家统计局东台调查队队长 张秀华
- 发布日期:2023-12-08
- 来源:东台日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统计系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统计调查工作生动实践,履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职责,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法治水平,为东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树立统计法治意识
筑牢统计法律底线
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的前提。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基本条件。
统计人员要深化法治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常态化学习《选编》。及时学习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坚守法律底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统计人员要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极端危害性,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强化使命担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基础。要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统计机构要扛起统计法治宣传责任。通过党校、网络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节选《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内容推送宣传,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把《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刊登《统计年鉴》、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单,扩大统计法知识、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受众面。向部门及乡镇领导干部发放《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手册》,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意识,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利用各种会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统计队伍法律素养。积极开展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让统计法走进千家万户、千企百村,提升调查对象法治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统计工作者、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统计法治的重要性,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提高统计法治水平
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是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保障。要加强统计法治人才培养,提高统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统计法治队伍。
要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统计法治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制定下发《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精心谋划统计法治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年轻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要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及时修订与当前统计调查工作相适应的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检查办法、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严格调查工作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使统计法治工作规范管理、有章可循。
加大统计法治监督
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强化统计法治监督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健全统计法治监督机制,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统计执法是贯彻落实《统计法》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国家强制性。全面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明确法律责任,有效震慑统计违法行为,树立统计法律法规权威。结合新形势下统计执法任务和要求,调整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充分调动执法力量,采用“市县联动”方式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加强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统计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面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和问责制,加强对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数据审核和评估,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工作水平,为推动东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