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23-11-22
按照《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文件精神,东台市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东文广新发〔2011〕50号),明确免费开放的场所、开放项目、开放时间下发到各文化单位。为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根据《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东发〔2015〕1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东台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办法》(东文广新发〔2016〕76号)。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对三馆一站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
一、免费开放内容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
1.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2.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3.文化站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二、免费开放时间
1.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东台市文化馆日常开放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东台市图书馆日常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00,周一闭馆,进行内部整理和学习培训。(节假日除外)
东台市博物馆日常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每周一闭馆。(节假日除外)
名人故居(纪念馆)日常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每周一闭馆。(张謇纪念馆目前关闭维修中)
城市书房日常开放时间:每天9:00-21:00。
24小时自助书吧日常开放时间:全天开放。
2.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在门口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公共文化服务事项或者临时停止开放的,通过公众号、网站等方式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布。
三、保障措施
每年省财政拨付我市专项经费70万元,用于奖补14个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为推动各镇文化站有序开放,每年我局都从阵地建设、经费、人员、活动、辅导讲座、宣传等方面,组织对文化站免费开放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档发放奖补资金。近期,下发《关于对镇文化站2023年度免费开放绩效评估的通知》,要求各镇从站房面积、专职人员、开放项目、宣传报道4个方面提供2023年度的台账资料,并综合年度各镇“人均接受公共文化场馆服务人次”评估打分,目前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管理,拓展服务领域。根据群众的需求,结合公共文化事业特点和本地本单位实际,整合业务流程,合理调配资源,改善服务效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方式和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努力强化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尊重和贴近服务对象的文化需求,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务基础上,逐步增设多样化服务,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