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重新公布东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0-25
- 来源:自然资源局
为落实《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函》《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1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和更新评估工作。
根据近年来东台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物价指标、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结合实施情况、调整意愿等综合分析,考虑到东台市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总体执行比较平稳,为维护社会平稳安定,推动经济运行转好,保证东台市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法律效力,拟对东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进行重新公布。现起草了《关于重新公布东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考虑到重新发布工作时间较为紧急,征地工作急需文件依据,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本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设定为10天,即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4日,请于2023年11月4日前将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采纳情况。
(联系人:刘宝磊 梅明 地址:东台市金海东路25号国土大厦 电话:0515-85213295 邮箱:dtgtytgz@163.com)
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关于重新公布东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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