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06
  • 来源:人社局

市委、市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和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法治为民理念,加快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步伐,为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根据《东台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印发2022年度“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人社建设年度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当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重任,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突出从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展法治人社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健全完善法治人社建设考核机制,实施项目化管理,突出争先进位,靠实推进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调度,做实平时考核,干在平时、比在平时,圆满完成法治人社年度目标任务。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年度立项计划,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执行省、市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要求,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聘请1名专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构建由法制条线主导、符合部门运行特点、运转高效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局法律顾问为工伤、劳动监察、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行政应诉答辩工作,法律顾问制度作用发挥明显。落实四级四同工作要求,动态调整、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67项。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遵照执行省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律适用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领域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制度。推行劳动保障监察说理执法、“以案释法”进企业等柔性执法方式,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者不必要的检查事项。落实不见面审查工作机制,依托网络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审查用人单位2573家,监管信息上线率100%。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盐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19条、行政处罚信息7条。

4、加强队伍法治教育培训。重视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社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依法办事能力,为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和重要保障。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章党规,集中学习省、市人社部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组织机关全体、执法人员集中旁听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庭审活动,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组织开展工作的能力。建立执法人员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将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作为执法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备内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和培训考试工作,组织56名行证执法人员、9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参加考试培训,人人上满40.5课时,参学率、考试通过率均达100%。组织工作人员线上学习答题活动4次,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活动。

5、扎实开展系列普法活动。我局围绕人社事业发展的新环境、新需求、新目标,切实增强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走出去”“走下去”“请进来”等措施,分片区举办3场次覆盖202家重点企业的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宣讲会;先后在30多所高校线上线下推介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东台政策;在系统内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活动,共355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开展“党员先锋 助企用工”主题活动,全局83名在职在岗党员挂钩服务百家重点企业;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项目工程、进镇区街道等方式,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伤预防宣讲、根治欠薪、援企稳岗政策宣传。通过深入推进“智慧人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与人社业务经办相融合,以“不见面”形式向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提供“菜单式”定向普法套餐。

6、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互联网+监管平台、本级人民政府官网、服务窗口等渠道,主动公开服务事项清单、权力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咨询维权途径、行政执法等信息。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活动2次,运用线上平台重点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范行政复议答复案件和行政应诉答辩案件办理流程,明确责任单位负责、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方式,有效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意识,确保行政行为程序、实体合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强化案前调处和案中协调工作,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参与案件协调,有效减少涉诉风险,杜绝错案发生。

7、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镇区劳动关系平台、企业调解组织作用,提供“互联网+调解”,大幅提升化解劳动纠纷的效率和质量。持续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调解员、专家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其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纠纷化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中的协商协调作用。创新劳动保障维权模式,进一步畅通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维权渠道,推广“我要工资”维权二维码、智慧人社APP,依托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打造“多点受理、一网通办”维权服务模式,让矛盾化解更为高效。衔接公安、司法、法院和行业主管部门,构建“多部门联动、最优化处置”权益保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方式,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不足之处:一是处置化解新矛盾和新挑战的能力不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要进一步深入、具体,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二是“查处一批”的执法决心不够坚定,人社领域执法威慑力不足,要加强重点执法领域、执法对象的事前事中监管。三是人社普法宣传工作需进一步走深、走实,在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要下功夫、出实招。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王晓光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知责明责担责,始终把“一岗双责”扛在肩上。一是发挥党委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作为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围绕年度法治人社工作要点,对全局法治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召开法治工作相关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开展专题学法活动,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理论新举措,将宪法党章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忠于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意识,以法治的理念谋划和推动人社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会商定原则,明确议事规则和管理权限,涉及相关政策的具体问题由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会议记录。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位,条线工作推进有序,进一步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人社系统工作。四是深化依法行政观念。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工作原则,强化节点管控、制度防控,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依法行政。五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大干部廉政教育力度。

四、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新举措,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保障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一是加强人社队伍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水平。抓好党建引领,把政治建设放首位,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等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突出实战、实用和实效导向,编印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实务手册,围绕人社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定期组织案例研讨、以法论事、现身说法专题会议,提升法治素养,拓宽工作问题解决思路,建设勤学习、能钻研、破难题的人社队伍。

二是切实增强普法针对性,增强人社普法质效。在“八五”普法关键之年,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各项人社普法工作,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等主题活动。注重调查研究,将普法工作与服务企业发展、保障劳动者权益相融合,通过“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等平台,做靓做响人社普法品牌。

三是发挥劳动监察利剑作用,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用工领域,坚持“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培育一批”的工作理念,发挥主渠道作用,规范劳动用工市场秩序。促进劳动监察工作由“事后处置”向“预防监管”型转变。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创建“不欠薪”城市,组织开展制度“全覆盖、实运转”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常态化监管新业态行业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是依法优化人社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标准化、规范化为要求,建设基层人社服务平台,着力打造家门口的人社服务。推进人社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依法依规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并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管理、动态更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以公开”监管,按计划完成主动监管和联合监管任务。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