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28
  •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委、市政府: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机制和措施,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高效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与群众同心。一是行政审批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一流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务服务。落实专人负责《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等手续办理,平均审批时限压缩30%以上。具体的做法为:将部分许可材料后置提供,方便企业加快办理手续;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网上协同服务,审查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实行重大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及时办理完成各类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二是登记服务便捷高效。推行回迁现场办证、权籍补测、继承公证等一系列不动产登记贴心服务;建设本地“线上苏小登”平台,推行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拓宽部门共享范围;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在17家银行设立代办点,实现即时领证服务;常态化开展“交房即发证”“交地即发证”工作,为多个小区发放证书,为多家企业办理登记;“双预告”“预转本”、抵押登记、查封解封登记等业务实现线上办理,均可当日办结拿证。三是化解难题助企纾困。办理各类登记业务,其中为企业办理抵押登记1000多件;加大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补充办证力度,显化资产约30亿元;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安置小区问题,化解率100%。

2、厚植绿色本底,坚持与生态同频。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和进出平衡要求,提请市政府下达土地整治任务,并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稳妥推进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整改任务;扎实做好耕地卫片举证整改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建立临时用地复垦长效机制,组织评审复垦方案,督促复垦不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认真做好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组织开展耕地恢复潜力调查;对全市未利用地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保障占补平衡项目实施。二是提升林业发展内涵。完成新造成片林5566.2亩,其中宜林地造林1110亩,迹地更新4456.2亩,森林抚育1.3万亩,四旁植树51.9万株,新建、完善农田林网4.5万亩;编制《东台市万亩盐碱地造林建设规划》,开展规划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摸排造林绿化空间;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在全市布设30个测报点和19个固定样地,监测面积12.88万亩,监测率100%;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正根据反馈意见组织修改上报。三是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严防浒苔绿潮灾害发生,严控入海筏架数量,2021—2022年度养殖企业由27家压减至14家,养殖筏架回收提前完成。组织专业力量赴指定区域开展前置打捞工作,累计打捞竹竿和养殖工字架约7000多根,绿藻约8.24吨;全省首家完成覆塑缆绳新工艺推广任务,推广范围4182台,覆盖率达29.6%;迅速启动2022—2023年度浒苔防控工作。四是推进一体保护修复。头灶前进等四个土地整治项目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并得到较高评价,五烈谢庄等三个项目已完成合同段建设;申报实施占补平衡项目。完成2019—2020年实施并通过上级验收的补充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导梁垛镇高柳等村做好全域整治项目申报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川水湾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打通项目实施难点堵点,已开工建设;以湿地恢复、海域整治、退耕还林和土地全域整理为主要途径,试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工作方案已报省厅初审。

3、突出规划引领,坚持与品质同行。一是坚持总规引领。多次向上沟通对接,争取我市“三区三线”划定最优方案,成果现已启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深化、组织征求意见和公示中;围绕弶港城市副中心发展的总体定位,优化功能布局,彰显“生态百里”的滨海特色风貌。二是更新详细规划。完成城南片区、宁海大桥周边控规动态维护成果,推进汤泊、振兴路以南等区域控规动态维护更新,完成张謇纪念馆及周边区域控规编制,服务指导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西溪景区控规滚动修编;督促各镇套搭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镇区、园区的控规编制,指导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组织镇级园区控规评审,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三是编制专项规划。着力补齐城市功能短板,编制完成新能源充电桩专项规划成果,形成百岁街邻里中心规划方案;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顺利完成鼓楼路特色街区改造;服务市重点区域、重要节点、项目工程概念设计和方案策划;印发《东台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东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引领海洋经济、地质矿产发展。

4、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与法治同向。一是集体会审制度化。凡涉及经营性土地出让、地价评估确认、重要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处罚等重大事项都召开局务会议集体讨论,严格执行内部会审制度,对规划项目审批、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等事项全部纳入会审范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认真落实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申请召开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在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项政务信息,在生态修复、土地复垦、规划编制、土地征收等程序中认真落实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众参与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具体业务工作中的论证咨询和合法性审查作用。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要求,对我局承办的55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其中主办10件、协办45件)进行任务分解,各承办单位按时办理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征询意见,确保办理满意率100%。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力度。全力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清零”行动;加快推进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按要求组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工作。积极主动迎接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对自查、下发问题督促整改,完善举证资料,争取销号主动。做好涉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从严保护各类自然资源。开展“清风”联合行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加强土地执法日常监管,及时制止处置非法占地。出海巡查10个航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用海行为。争取专项资金,组织推进养殖用海整治。完善护林巡防制度,健全三级林长体系,常态化开展护林巡查。建立林长、检察长、河长、湾滩长“四长”联动协作机制,被省林长办全省推广。全省率先建立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

3、加快各类问题整改销号。认真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市自然资源领域交办事项的核实、反馈、督查、整改,均已全部销号;对国家海洋专项督察初步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佐证销号、及时反馈;开展森林督查和自然保护地违规图斑整改,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迅速整改。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申报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对以市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清理出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健全法治工作保障机制

1、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妥善化解涉土信访矛盾。以营造党的二十大和谐稳定秩序为主线,以“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局领导干部包案推动省交办信访突出问题和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持续深化信访矛盾攻坚化解,全市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二是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认真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对行政争议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及时沟通化解,最大程度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2、依法接受各项监督。一是畅通政务监督投诉渠道。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举报电话12336、民意调查、网站信箱,在每期《东台日报》国土专版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政风行风投诉热线,并明确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投诉事项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12345”平台及时办理答复群众诉求。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察机关监督。协助人民法院涉及自然资源判决执行工作,加强内部工作协同机制,对收到检察建议书情况,及时运转,确保严格执行“三日内”报告制度。按月向监察机关上报重大行政处罚情况,重大事项主动申报纪检监察监督。

3、常态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地征地拆迁、矿产开采、土地开发整理、海域权出让、土地违法案件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业务,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联合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共同执法。

二、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距上级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转隶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各项职能融合发展,更好地发挥不同监管举措,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规范用地的要求不断提升,高效化减存量问题,仍需要较长时间。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深入,更有效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仍要不断加强质效。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政治站位。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1-12月份,党委中心组集中组织学法活动,将《土地管理法》《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内容纳入学习内容。通过道德讲堂、主题党课、业务培训等形式,局系统上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坚持从严从高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持原则、恪守规矩,当好班子和干部职工的表率。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在党委中心组、局务会上强调学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的重大意义,为全系统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组织系统人员参与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宪法宣传周有奖竞答等活动。

3、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互联网+法治教育”新手段,认真组织开展了“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22”世界地球日、“4.20-4.26”爱鸟周、“5.12-5.19”林草生物灾防控宣传周、“6.8”海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积极推动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传播,持续提升自然资源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4、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充实基层力量。招录“名校优生”6名,壮大人才队伍。推荐两名同志走上科级岗位,进一步调动系统同志干事热情。多次与市委组织部门沟通争取,争取编制6个,新批复设立事业单位1个。全面理顺基层所(分局)人员编制,实现人编统一。二是加强系统人员业务培训,年初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年度内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协同服务网上运行、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报批及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临时用地审批、档案管理、行政处罚等业务培训会。

四、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紧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要求,主动履职尽责,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1、毫不松懈,全力以赴促进发展。一是提高规划品质。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落实各项约束性指标,优化城乡功能布局,确保2023年3月份前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上报省政府。加强专项规划统筹,将各类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通盘考虑,合理布局民生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二是提高保障精度。全力服务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需求,加快各类项目用地报批速度。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主动对接了解2023年度重大项目需求,组织编制成片开发方案。三是提高配置效益。充分发挥我市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平台作用,精准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跟踪2022年度实施的减量化项目验收入库工作。根据调查摸排实际,下达2023年各镇区减量化任务。加大耕地后备资源摸排力度。

2、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推进法治建设。一是严格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确保各类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公开透明,合法有据。二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旁听法庭庭审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3、久久为功,继续做好宣传教育。突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立足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做好“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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