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18
- 来源:农业农村局
市委、市政府: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充分履行依法治农职责,为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权力运行,增强行政管理能力。
1、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东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建设综合规定》,内容包括议事规则、日常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四个方面20项制度,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建立健全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等24项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并认真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用制度规范管理工作。
2、坚持民主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三重一大”等事项,依法依规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充分体现科学化、民主化和程序化的要求。落实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农业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3、加强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公开内容突出重点工作领域,加强信息采集、编审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的办法,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2022年,主动公开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人员招录、项目申报、招投标公告等各类信息226条。市政府落实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向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时公开率100%。持续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和“双公示”工作,在盐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共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政监督检查等各类信息4130条。
4、强化法制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9件,拟保留的文件7件,拟失效的文件2件,清理结果报市政府对外公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更新江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把关,严格审查各个环节。今年已立案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69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
(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1、深化审批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苏编办发〔2022〕5号)的要求,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调整编制,农业农村系统共新增事项63项,取消事项59项,调整名称、设立依据、行使层级等事项58项,调整后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合计431项。梳理编制了我局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29项,报市政府办后以文件形式对外进行了公布。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力度,采取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等方式,今年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事项4件,实现优化审批服务事项356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2、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和完善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服务宗旨,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打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扎实推进“不见面”审批,引导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审批结果实行快递送达。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手册,进一步简化办事操作流程,实现审批流程再压缩,申报材料再精简,审批时限再缩短。今年以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已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6件,农机分中心办理审批事项4769件,渔政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828件,植保站办理植物检疫证书359件,已办理的事项全部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3、加强信用建设。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建设,开展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全市入网监管主体4059家,建立生产档案6100批次,打印使用溯源标签679万张。对其中226个专业合作社、377个家庭农场和59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制度,督促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及个人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将“灰黑名单”主体与农机奖补政策挂钩,倒逼其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农机经营、农药生产、种子生产4个行业20家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评定A级单位5家,B级单位15家。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管效能。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农业(畜、水)投入品监管力度,开展农产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水产苗种专项检查等活动。2022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果蔬种植、动物养殖、屠宰)774家次;完成市级定量抽检农产品1102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市级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9.63%。针对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向有关镇发送情况通报,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组织监管执法人员追踪溯源、查明原因,并依法开展执法查处工作,不合格产品溯源达100%。认真组织“瘦肉精”专项整治,养殖和屠宰环节共检测尿样4100份,合格率100%。3月10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达到了预期效果,收到了全省参会人员“非常震撼,不虚此行”的高度评价。3月24日,《中国食品安全报》在《江苏省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栏中报道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亮点。
2、排查渔业生产安全隐患。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对593艘在册渔船开展全方位、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整改隐患渔船52艘,改造升级渔船北斗设备455艘、卫星电话175艘。强化渔港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执法检查、渔船适航检查、船员适任检查100余次,完成整改68处,整改率100%。开展海域岸线巡查及各类巡查执法行动144次,出动执法人员2315人次,派出车辆149车次,行程10040公里,海上巡查15个航次,航程7730海里,有力打击了涉渔违法行为。
3、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精心组织开展“铁牛卫士”农机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农机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日常执法检查、联动执法检查、警农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重点打击农机违法载人、“两无一未”等违法行为。结合节假日安全检查、“三夏”安全督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累计检查农机223台,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维修网点、报废企业、烘干中心129个,排查出安全隐患161个,全部整治到位,筑牢农机安全“防火墙”,并录入“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信息管理系统”留痕管理。
4、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系统,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先后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100多人次,开展综合执法检查1200多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与市交警大队定期开展“逢五”警农联合执法行动,不定期开展“拂晓行动”,重点查处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2022年,已开展8次警农联合检查行动,5次“拂晓行动”,共检查上道路行驶拖拉机75台,排查安全隐患6个,均已整改到位,形成闭环。与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进行联合执法,在重要街道、农贸市场张贴《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通告》60份,检查农贸市场30家、超市5家、花鸟市场3家。
(四)坚持依法调处,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1、及时调查答复群众投诉。坚持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认真受理“12345”平台交办工单,依法依规对群众诉求作出具体详实的答复。2022年,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督查中心书面交办工单351件,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农经等领域的咨询和举报,已办理的工单,按时签收率、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2、积极调解处理生产纠纷。针对今年气候异常、农业生产事故纠纷频发、事故原因复杂等情况,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开展事故纠纷调查和调解处理,并依申请开展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先后组织30多起农业生产事故纠纷的调查和调解处理工作,1起农作物生产事故鉴定工作,有力地钝化了矛盾,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3、认真协调化解信访矛盾。扎实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深入开展“百案攻坚”行动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针对7大信访群体34名重点信访人,逐案研究分析信访诉求,多途径化解信访矛盾。通过阳光信访系统办理上级转交信访件18件,化解信访积案1件、群体信访案2件,劝返各类越级访16次,处理各类信访矛盾31件次。重点信访人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制,确保态势稳定可控。坚持“三公四心”工作法,将调解仲裁送到群众家门口,指导镇村调解处理涉地纠纷72起,有效维护了农村稳定。全年未发生因来信来访处置不当,导致事件扩大或恶化现象。
(五)坚持普法宣传,加快法治农业建设。
1、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利用现场宣传、微信公众号、12316惠农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涉农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植保植检法治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现场宣传活动;结合农业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法制广场解惑答疑、伏季休渔、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农业法规普及率,切实增强农业法治建设宣传实效。
2、全方位增强公众法律意识。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法制宣传网上竞答活动和省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利用执法检查、监督抽检、办案等行动,对管理相对人发放明白纸、告知书等资料,以案说法,面对面宣讲,不断提高群众守法和维权意识。
3、面对面加强法治宣传引导。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集中宣讲法律知识,剖析典型案件,提高相对人守法意识。全年举办农资生产经营、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等人员培训14场2000人次。组织全市官方兽医培训应用无纸化检疫出证系统,并对重点镇和屠宰企业进行了一对一现场培训12场160人次,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1场80人次。开展农机安全培训考试9批次,安全宣讲6次;举办海洋渔业业务、安全宣讲12次,培训船员1402人次。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多份。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力量相对薄弱。存在未配备公职律师的情况,虽然有外聘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但其工作领域不仅限于政府部门,精力投入与付出有限,无法做到对全局法律事务全覆盖。二是执法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过程中,存在案件办理流程不够规范、发现案件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全年办理的案件数量偏少,经典案件和典型案件不多。三是部分同志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将法治政府建设简单理解为是法制部门的事,更多依赖于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兜底”。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一是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农。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年重要工作议程,制定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三是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新制订、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增强了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四是增强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工作进程。切实增强忠于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注重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大力推进工作责任制落实,为勇当沿海地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编制。结合渔业行政许可事项新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契机,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一窗”式受理,健全“不见面”审批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和政务诚信建设,扩大信用报告、信用承诺等信用工具应用范围,探索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内部制度和作风建设。紧抓执法办案主责主业,重点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私屠滥宰、渔业安全生产、伏休期违法捕捞、农机违法操作等方面案件的查办力度,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处罚机制。推进完成海洋渔船动态监控系统、海洋渔政监管平台、农机监理装备能力等项目建设,优化执法保障。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大练兵活动,促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
3、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及时回复率达100%。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做好阳光信访、12345工单办理和群众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矛盾。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利用新媒体手段做好政策说明和解读工作。
4、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活动走向深入,推动各项普法工作措施落地生效。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构建上下贯通的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我市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