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12
- 来源:税务局
东台市委、市政府:
2022年,我局在东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立足工作主业,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推动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认真做好组织收入工作。2022年我局积极作为,严格贯彻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组织税收收入与坚持依法治税的关系,进一步提高组织收入工作质量。全年共组织税费收入174.4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89.15亿元,社保非税收入85.31亿元,完成税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35亿元,实现组织收入量和质的同步提升。
2.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建立“退税减税一本账”,推进政策落实与责任单位、落实进度、分析比对、跟踪整改等匹配联动、体系落实。截止2022年12月29日,共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减免退缓税费33.86亿元,其中:减免税费20.04亿元,留抵退税7.46亿元,缓缴税费6.36亿元,助企纾困。东台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对该项工作亲自批复给予充分肯定,省局税收经济分析第18期对我局“一本账”做法进行专门报道。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创新推出规上企业定制服务。641户规上企业一企一策,提供个性化政策辅导、税费需求采集、复杂税费事项会商、税收风险提示、纳税信用预警、税务金融支持6项服务,实现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推动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双提升”。规上企业定制服务工作得到税务总局王军局长、省局汤志水局长和盐城市委徐缨书记批示肯定,中国新闻网刊载点击数超77万人次,东台市委商建明书记批示转各镇区、市各部门学习借鉴、争先创优。二是推进“一件事”改革。贯彻落实总局5大类20项121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推广应用增值税电子专票,将发票票种(用量)核定等12个高频服务事项整体前移一分局统一办理,推行“一窗收费,后台分账”不动产登记税费办理新方式,成功上线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平台,非接触式办税以98.5%的比例保持高位运行,全盐城率先实现增量房契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全程线上办理,大幅减少“多头跑”“多次跑”。三是全面推进靶向宣传辅导。分类、针对地开展宣传辅导和提示提醒,精准推送各类提示提醒信息10万余条、宣传资料1万余份。将发票办理常用涉税事项操作指引以二维码形式集合汇总,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4.大力提升风险应对完成质效。邀请盐城市税务局稽查局驻点,联合组成稽查专业团队,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最终实现稽查成效超亿元。开展“一把手做应对”活动,充分发挥“专业+专项”执法团队作用,重点攻坚、全面完成往年110户积案清理。全年累计完成风险应对771户,总成效3.12亿元,入库成效1.61亿元。
(二)扎实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1.强化组织保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局党委担当改革深化主责,职能部门联动研究重点改革任务,不断优化改革方案,健全细化改革配套制度机制,在全盐城市税务系统率先完成新征管组织架构、岗责体系建设、人员配备等工作。
2.持续提升质效。对照省税务局征管改革中期评估65项指标做好整改完善工作,5C征管质量评价指标全部上升至A段。全盐城市第一家出台《税费征管保障实施意见》,加力推动改革落地落实。
3.有效履行社保非税征管职责。评估、完善、提升社保费征管工作机制,加强社保欠费后续管理,高质量完成社保费征收目标,有序承接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新划转非税收入征收职责。
(三)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1.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法治税务思维,畅通公示渠道,注重过程记录,严格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税收执法责任制视频培训,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夯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基础,推动执法责任制在基层税务机关有效落地。
2.组织专项执法督察。2022年,组织开展对全市印花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情况,个税退税审核办理情况,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纳税人申领发票及票种核定情况的专项执法督察,做好典型问题整改台账。跟踪问效留抵退税情况,加强对留抵退税落实情况的质量管理和监控评价,切实将留抵退税“回头看”落到实处。
3.做好外部审计配合工作。按照江苏省税务局党委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制定迎审方案,针对省局推送我局30项2275条疑点数据进行审前自查,完成全部疑点的核实整改工作。由督审部门牵头组成迎审专项小组,外部审计组进驻期间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按照要求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对审计发现的疑点进行解释说明。
4.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把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系统作为管队治税的重要抓手,做好数据分析研究与责任追究落实。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内部管理风险点(2022版)》排查工作为契机,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内部管理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会同纪检机构定期开展风险点巡察,制定契合我局实际的内控制度。
5.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2022年我局加大专责监督力度,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项工作,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报送的《深挖根源强监管重塑形象再出发——东台市局以点带面推动高危执法风险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获盐城市局局长批示肯定,切实提高了征管效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筑牢执法风险、廉政风险“防火墙”。
(四)积极推动税务司法协作机制
与法院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税收债权申报与征收管理方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认真研究并制定我局破产清算工作领导小组及企业破产处置税费办理事项和职责分工文件,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按照管理人关于申报债权的要求,与破产清算企业属地管理分局协调配合,全面核查该破产清算企业的欠税情况,为顺利进行债权申报创造有利条件;密切跟踪破产案件的进程,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做好债权申报、举证、确认工作,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表决;宣告债务人破产后,与法院和管理人沟通,力争所欠税款及滞纳金全部或部分入库。2022年对江苏巨奔服饰有限公司、江苏东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东台市华怡工艺有限公司、东台市鑫东不锈钢材料厂、东台市星地化工有限公司、东台市东玥木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等30户进入破产清算企业进行了债权申报,共清理税收债权入库金额215.48万元,追缴税费入库合计1.04亿元。
(五)持续提升复议应诉水平
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对司法部行政复议平台进行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工作,并按要求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情况报告。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依法及时有效化解征纳矛盾、规范税务行政行为、加强税务部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有效途径,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团队和法制顾问的作用,提升行政应诉能力,防范诉讼风险。
(六)强化干部队伍法治意识
1.实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全年举办两次法制专题培训,定期对全系统职工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注重培养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
2.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围绕最新出台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题学习,引导税务干部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切实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局干部能够自觉从法治的视角思考、谋划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在工作中努力向纳税人宣传国家各项税法政策,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组织积极参加普法日活动,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短板。
1.少数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还不够牢固,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基层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3.法制工作往往牵涉面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法制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考核指标。
2.带头普法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做主题宣讲,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全系统人员税收法治理念。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税法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3.依法履职尽责。严格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推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体系,强化内外部监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为税收中心工作和改革大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加强党对依法治税的全面领导。全市税务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2.巩固深化征管改革成果。推动深改5C5R指标整改成果应用转化,健全完善各类业务、行政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完善税费支持政策落实“一本账”,加强政策确定性服务管理,推动政策快享好享,充分发挥对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撬动作用。
3.不断优化税务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实现税务执法流程的整体优化。严格对照总局关于“三项制度”实施办法、清单以及省局、盐城市局有关“三项制度”文件和任务分解的要求,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在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将“三项制度”的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进一步提升督察内审效能。抓好内控机制建设,开展清单制工作模式,理顺内控监督和税收风险管理的关系。适时开展风险应对质量检查工作,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内控指标体系,注重风险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为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