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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发布日期:2022-09-27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环办〔2022〕250号)精神,经组织推荐、资格初审、征求意见等评选程序,拟确定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为东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集体初步推荐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到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市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电话:89561816。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