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交通运输局 东台市财政局

关于东台市货船防污改造补助资金(第六批)发放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8-09
  • 来源:交通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400总吨以下内河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2019]79号)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2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省籍100-400(不含)总吨货船生活污水改造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2020]5号)的规定,东台市东方船舶装配有限公司在江苏省进行100-400总吨(不含)货船改造工作,第六批共计完成符合财政补助要求的船舶96艘(补助资金1.05万元的32艘,补助资金1.15万元的59艘,补助资金1.25万元的5艘),其中扬州籍船舶7艘(补助资金1.05万元的1艘,补助资金1.15万元的6艘);淮安籍船舶10艘(补助资金1.15万元的8艘,补助资金1.25万元的2艘);连云港籍船舶3艘(补助资金1.15·万元的3艘);徐州籍船舶28艘(补助资金1.05万元的8艘,补助资金1.15万元的19艘,补助资金1.25万元的1艘);盐城籍船舶48艘(补助资金1.05万元的23艘,补助资金1.15万元的23艘,补助资金1.25万元的2艘)改造补助专项资金合计:壹佰零柒万柒仟元整,(¥1077000元)。

特此公告。


附件:1.扬州市地方海事局《江苏省100-400总吨(不含)货船防污改造资金申领证明》.pdf

2.淮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江苏省100-400总吨(不含)货船防污改造资金申领证明》.pdf

3.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江苏省100-400总吨(不含)货船防污改造资金申领证明》.pdf

4.徐州市地方海事局《江苏省100-400总吨(不含)货船防污改造资金申领证明》2.pdf

5.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江苏省100-400总吨(不含)货船防污改造资金申领证明》.pdf



东台市交通运输局           东台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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