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2-07-22
- 来源: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1〕47号)、《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举措>的通知》(苏文旅发〔2021〕75号)和《盐城市协调办印发<关于迅速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盐协调办【2021】9号)精神,确保“证照分离”有关改革措施在我市全覆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通知》要求,在全市文广旅系统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采取有力改革举措,着力推进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力争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
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全国版)《江苏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1全省版),对纳入清单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清单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活动。
(二)按照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
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我局无改革项。优化审批服务方面:根据《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全国版)《江苏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1全省版)在全市文广旅系统范围内对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优化审批服务。采取切实措施,按清单要求办理。对落实中央层级事项清单中调整审批层级的事项,要主动加强与省、市级有关单位对接,做好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的事项,要加强信息共享,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优化审批流程的事项,要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事项,要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开展经营。对设定了许可数量限制的有关事项,要取消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要持续回应企业关切,积极探索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明确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全国版)《江苏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1全省版)细化监管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2.实施分类监管。对国家规定“一般经营事项”的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差异化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科学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3、强化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对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实施行业禁入,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增强监管威慑力。坚持公示为常态、不公示为例外,除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外,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三、配套措施
(一)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制定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一窗受理”、“-网通办”、“一次办好”的优质高效服务,大力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继续深入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对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
(二)健全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机制。要加强跨部门涉企经营信息数据共享归集应用,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到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记录于企业名下,实现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与盐城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
(三)推广电子证照归集运用。要根据国家层面制定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按照要求及时归集电子证照,加快推进电子证照运用,强化涉企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和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共享:逐步扩大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场景,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凡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证照分高”改革全覆盖工作,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行政许可科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法治保障、督促落实、总结评估等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将“证照分离”改革作为“放管服”督查和考核重要内容,要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理清本行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省、市部门对应关系,梳理本行业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细化改革举措,督促指导本行业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修订办事规则、调整业务流程、完善服务指南。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创新政策举措,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三)强化法治保障。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的调整情况,推动本部门及时对省市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积极推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固化改革成果。
(四)开展宣传培训。要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改革工作业务培训、宣传报道、文件解读等相关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环境。要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改革政策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改革红利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