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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6-06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2日(7天)。

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东台市泓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码头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盐环表复〔2022〕81042号

2022年5月16日

2

关于东台东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护膜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盐环表复〔2022〕81043号

2022年5月16日

3

关于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饲料分公司码头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盐环表复〔2022〕81044号

2022年5月16日

4

关于伊勉特工业(东台)有限公司精密机械配件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盐环表复〔2022〕81045号

2022年5月16日

5

关于江苏富乐华功率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功率半导体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盐环表复〔2022〕81046号

2022年5月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85275239

邮   箱:dthbs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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