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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项举措”助推医保惠民

  • 发布日期:2022-06-24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市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工作获督查激励。近年来,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我市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医保惠民,全面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持续提升医疗保障质量,全力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群众医保获得感显著增强。

一、高标准优化机制,经办管理迈上新台阶。一是推行“综合柜员制”一窗通办服务模式。积极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即时受理、限时办结”,经办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市政府将“15分钟医保服务圈”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一批城乡示范点建设快速推进。截至目前,已建成省级示范点2个,盐城市级示范点2个,力争今年9月底实现所有镇村“15分钟医保服务圈”全面覆盖。三是经办业务下沉至镇区。17个镇区全部增加一名事业编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保经办业务,14项业务全面下沉到镇区,同时明确村组干部帮办、代办相关医保业务,做到市、镇、村医保业务办理全覆盖。

二、全方位筑牢防线,医保服务展现新作为。一是大力推进长三角异地就医一体化。规范异地就医经办流程,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效率,继续加大服务力度,与多地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医疗机构直接对接,让患者顺利结算;有效完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多渠道引导参保群众通过线上平台实现异地就医备案,落实不见面审批,减少了异地人员来窗口备案往返奔波,极大方便群众。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达710元,比省定标准高出100元,基金运转状况逐年好转;各类困难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免费参保,资助金额达146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进一步稳定巩固;全市建档立卡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实现身份识别到位、资助参保到位、政策帮扶到位、待遇落实到位,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三是国谈药双通道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严格执行国家调整的药品目录,新增国家谈判药全部落地,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到位,方便参保人员用药,减轻个人医疗负担,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用药需求,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全覆盖强化治理,基金监管取得新成效。一是扎实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将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行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震慑氛围。二是统筹推进医保智能监管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实现对定点医院以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的全面有效延伸,率先在基层门诊推广应用人脸识别及治疗确认系统,在全市363个村卫生室、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配备专用的智能识别设备(平板电脑),所有村站与监管平台实时共享诊疗数据,借助人脸识别、治疗确认、药品追溯等新技术,摄像头智能采集人脸信息,并与人脸影像库主动比对,让每一位参保患者确认人脸验证结果、核实治疗内容,整体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的智能化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去年通过自查自纠、抽查复查、专项检查、病历抽审等手段,处理定点医疗机构,并要求按期整改到位。

四、系统化推进改革,医保管理实现新突破。积极推进医疗保障各项改革,促进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DRG支付方式全覆盖。重抓总额控制下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范围覆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去年10月份起正式实施DRG付费,本市8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参与DRG正式付费,改革后患者次均费用下降2.28%,平均出院人数上升了7.81%,有力推动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有效降低住院患者负担,基金支出效益显著提升。规范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分配方法,提高医保基金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二是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与耗材在省平台阳光采购,按时汇集采购、交易、结算等数据,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采购任务。积极完善药品与耗材挂网采购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全过程药品与耗材动态监督管理,药品耗材招采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全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健康、有序、稳步向前发展。三是积极推广运用医保电子凭证。落实到位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顺利上线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1年代表盐城接受省医保局委托的第三方督查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治理,取得了综合评分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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