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UDscdqwm3UWr/2022-01680 | 组配分类: | 医疗保健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发布机构: | 东台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时效: | 有效 |
关于医疗机构终止医保协议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6-15
- 来源:医保局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医保办发〔2021〕2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126号)以及签订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经该机构主动申请,现确定终止东台市明永霞中医诊所医保服务协议,予以公示。
东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