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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发布日期:2022-04-13
  • 来源:统计局

2021年,东台市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时代使命,奋力开创“绿色智造地、生态康养城”的崭新格局,经济运行稳定彰显韧性,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十四五”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一、综合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86.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9%,两年平均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2.9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353.6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489.6亿元,增长9.3%。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14.5:35.9:49.6,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9.9%,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0963元,增长8.9%。

就业政策落实有力。全年实现新增就业300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8%。引进高校毕业生4350人,累计兑现大学生和专门人才政策资金1900多万元。开发六批公益性岗位407个,推动56个扶贫车间累计吸纳1000多名低收入农户实现就业,面向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技能培训5362人次。年末工商部门登记的私营企业3.33万户,全年新登记私营企业0.64万户;年末登记个体经营户6.6万户,全年新登记个体户0.77万户。

人口总量基本稳定。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05.46万人,比上年减少1.7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7.84万人,乡村人口37.6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4141人,人口出生率为3.92‰;死亡人口14257人,人口死亡率为13.5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59‰。在户籍人口中,18岁以下人口11.46万人,18-34岁人口17.19万人,35-59岁人口42.71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34.11万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8.88万人,城镇化率达59.73%,比上年提高0.68个百分点。

二、农林牧渔业

农业经济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5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2%。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4.6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农业产值132.5亿元,增长23.8%;牧业产值63.3亿元,增长2.7%;渔业产值48.4亿元,增长1.1%;农林牧渔业服务业产值15.5亿元,增长5.7%。

农产品生产保持平稳。全年粮食总产量102.32万吨,与上年持平,粮食综合单产462公斤/亩;出栏生猪83.9万头,比上年增长8.9%,存栏56.5万头,比上年增长5.7%;家禽存栏3448.6万只,比上年增长6.4%,出栏3168.6万只,比上年增长5.5%;禽蛋产量35万吨,比上年增长2.1%;水产品产量19万吨,比上年增长1.8%,其中,淡水水产品产量9.3万吨,增长2.8%,海水水产品产量9.7万吨,增长0.9%。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10.9万亩,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80.24%。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109.7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4.02%。新增绿色有机农产品24个,总数达127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提高到71.05%。全市年末高效设施农业面积4.1万公顷,与上年持平。成功入围全国首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获评中国乡村振兴百佳示范县市、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先进市等。品牌建设提质增效,弶港文蛤、弶港泥螺新获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东台西瓜”蝉联全省十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跃升第一名,获扬州世界园博会金奖。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质态良好。全年全口径工业开票销售1324亿元,比上年增长24.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开票销售852亿元,增长12.8%,规模以上工业应税销售810.4亿元,增长12.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0.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8.3%。全社会用电量55.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3.3%,其中工业用电量37.6亿千瓦时,增长11.4%。工业企业利润较快增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05.2亿元,增长11.5%;利润总额60.9亿元,增长36.0%。

新兴动能加速领跑。全年实现高技术产业产值111.3亿元,比上年增长32.7%,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速12.4个百分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13.9%,拉动全市增幅4.1个百分点。其中: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实现产值93.4亿元,增长38.7%;医药制造业实现产值14.5亿元,增长20.1%。全市189家战新产业企业实现产值384.6亿元,增长37.8%。

建筑业稳定健康发展。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4.2亿元,比上年增长7.1%;竣工产值98.3亿元,竣工率34.3%。建筑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6.9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5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7.5%;竣工面积532.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9%,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21.2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8亿元。其中,制造业投资235.5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56.3%,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服务业投资152.92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47.6亿元;高技术产业投资111.6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6.7%,比上年提高7.2个百分点。

重大项目实现突破。全市共签约项目157个,计划总投资520亿元,其中领胜智能模组、凯盛三新2个项目投资级别达50亿。新开工、竣工亿元以上项目72个、46个,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通过评审5000万元以上项目100个,比上年净增11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同比增加8个。

房地产销售业绩良好。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60.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8.3%;销售额122.9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35.1万平方米,增长11.8%;销售额110.7亿元,增长20.8%。

五、国内外贸易

消费市场稳定向好。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9亿元,比上年增长22.5%。分行业看,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为198.3亿元、51.3亿元,分别增长56.7%、25.2%;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为1.4亿元、5.7亿元,分别增长34.1%、26.9%。基本生活消费类商品增速稳定,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分别增长21.8%、89.8%、16.6%。消费升级类商品需求持续释放,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增长20.6%;电子消费类商品规模持续扩大,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8.1%,智能手机类累计销售额16.7亿元,占全部销售总额的6.5%,比三季度提升3.1个百分点。

外资外贸规模持续扩大。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4.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3%,其中,出口总额13亿美元,增长9.7%;进口总额1.2亿美元,增长72.5%。利用外资增速继续保持稳定,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5%。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交通运输基本平稳。全年旅客运输量713万人,比上年增长36.2%;货物运输量5212.6万吨,比上年增长8.6%。旅客周转量6.24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11.9%;货物周转量83.1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7%。年末全市公路里程4497.2公里,比上年增长0.1%。年末等级公路里程4497.2公里,比上年增长0.1%,其中,高速公路里程35.5公里,与上年持平;一级公路里程289.59公里,增长2%。

汽车保有量稳步增长。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15.9万辆,比上年增长7.3%,净增1.1万辆。年末私人汽车保有量13.8万辆,比上年增长8.5%,净增1.08万辆。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13.5万辆,增长8.8%,净增1.1万辆。

邮政电信质效提升。全年邮政业务总量4.8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全年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3123.8万件,比上年增长16.2%;实现快递业务收入1.4亿元,比上年增长32.9%。电信业务收入7.1亿元,比上年增长7.3%。年末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7.1万户,新增2.9万户,比上年增长8.5%。5G基站快速布局,全年新建5G宏站343座,已实现主城区、乡镇镇区和重要路口等地段全覆盖。

旅游业加速发展。全年接待境内外游客737.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5.7%;实现旅游业总收入94.8亿元,比上年增长34.4%。新增国家4A级景区1家,共计4家;拥有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连续第3年入选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条子泥获批国家4A级景区。笆斗村跻身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天仙缘实景演出、安丰古镇入选省“运河百景”标志性文旅产品。西溪景区创成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省级智慧景区,入选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培育单位。

七、财政、金融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税收收入47亿元,税收比重78%。主体税种持续增长,实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22.5亿元、6.4亿元、3.4亿元,分别增长9.8%、37.9%、26.0%。

支出结构持续改善。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8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教育支出13.7亿元,增长9.2%;公共安全支出4.4亿元,增长9.4%;卫生健康支出16.0亿元,增长16.3%;住房保障支出10.2亿元,增长20.4%。

金融信贷规模扩大。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189.7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56.7亿元,增长11.5%;非金融企业存款244.9亿元,增长17.6%。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829.9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183.0亿元,增长17.6%;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528.4亿元,增长11.5%。

八、科学技术、教育体育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全市专利申请授权量3344件,比上年增长28.8%。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424件,增长114.1%。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1217件,比上年增长24.3%。全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3.7件,比上年提升3.6件/万人。全年技术市场共签订技术合同个数74个,比上年增长117.7%,技术市场成交金额4.7亿元。

高新产业布局持续深化。新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115项,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2家,获批盐城市潜在独角兽企业1家,获批盐城市瞪羚企业4家。年末拥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27个,比上年增长9.4%,其中,获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7家。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2个,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1个。

教育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市共有各类学校160所,其中,普通中学36所,职业高中1所,小学28所,幼儿园93所。在校学生总数7.08万人,毕业学生总数1.63万人,专任教师总数0.77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100%。新建改建中小学幼儿园10所,新增5所省优质幼儿园,8所幼儿园接受省优复审验收,全市普惠园覆盖率达到90%。创成省级“智慧校园”的中小学比例达到90%,50%以上的中小学校创成盐城市级以上“新优质学校”。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077人,全年承办4项省级赛事,建成各类健身步道10公里。

九、文化、卫生

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年末全市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4个。公共图书馆总藏量118万册,电子图书藏量15.2万册。综合档案馆1个,向社会开放档案1.7万卷。全年送戏下乡97场次,送书0.33万册。拥有广播电台1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1座,电视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为100%。有线电视用户28.5万户。

卫生事业稳步推进。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47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48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5785张,其中医院拥有病床5685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6097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2721人,注册护士2763人,卫生防疫防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10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08人。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645元,比上年增长9.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731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工资性收入21810元,增长8.3%;经营净收入6176元,增长7.5%;财产净收入2389元,增长10.7%;转移净收入16355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41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工资性收入11041元,增长11.6%;经营净收入10686元,增长8.1%;财产净收入1254元,增长8.4%;转移净收入6760元,增长11.1%。城乡居民收入比1.57,较2020年末下降0.02。

社保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健全,民生保障不断完善。年末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1.14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6.89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8.1%;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0.17万人、12.29万人、10.51万人,分别增长2.51%、0.08%、0.1%。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拥有公办养老机构20家,民办养老机构9家,全年最低生活保障救济9011人,提供临时救助905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面覆盖,拥有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2家,全年累计提供服务5.83万人次。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城乡建设成效显著。建成区面积39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0.5平方公里。新增城镇绿地面积2867.2公顷,比上年增长2%。建成污水处理厂14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7%,比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全市道路长度358.8公里,比上年增加4.7公里;排水管道长度512.1公里,比上年增加6.6公里;桥梁293座。全市共有1座投入运营的城市水厂,总供水能力达30万吨/日,深度处理能力30万吨/日,自来水深度处理率达100%。新建、改造水管网长度13公里,比上年增加7.5公里。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年紧紧围绕碧水、蓝天、净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PM2.5浓度均值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83%;8个国省考断面首次全部达Ⅲ类,近岸海域国考监测点水质优良率100%,市区7个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100%。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100%,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最终以《东台统计年鉴》公布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问题,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部分指标数据因统计口径调整,较上年不具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