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拟推荐名单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3-03
  • 来源:农业农村局

根据盐办通﹝2022﹞15号文件精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东台市推荐盐城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日至3月9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3月9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中共东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地址:东台市广场路6号(邮编:224200);

电话:0515-68961211,传真:0515-85391093。

附件:拟推荐表彰盐城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东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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