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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97598/2022-0003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东台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东政发〔2022〕6号 时效: 有效

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台市县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1-06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县级河道管理范围,依法规范河道的管护,有效管制水域岸线,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东台市河道蓝线规划》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和盐城市对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要求,我市完成了县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程,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界对象

丰收河、新胜河、先胜河、游马河、五烈河、立新河、堤东四中沟、八中沟、友谊河、红旗河、联民河、旭日支沟和红日支沟共13条县级河道。

二、划界标准及范围

本次管理范围线的划界标准主要依据《东台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东台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东台市河道蓝线规划》。

无堤防的河口线往外8-12米,河口临近公路的至沿河侧路肩边缘;有堤的为两侧河堤背水坡脚外1米。具体划界标准及范围见附表。

三、管理要求

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1.倾倒、排放、堆放、填埋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废弃物;

2.倾倒、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有毒有害物质;

3.损坏堤防、护岸、闸坝等各类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通讯、供电、观测、自动控制等设施;

4.在行洪、排涝、输水河道内设置影响行水的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或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

5.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垦种、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6.其他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和破坏河道水环境的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东台市县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公告表

东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附件

东台市县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公告表

 

序号

河道名称

河道长度 (千米)

管理范围划界标准

有堤防河道管理范围线应距外堤脚(米)

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线应距河口距离(米)

1

丰收河

戴舍河

太汰河

8.55

1

8

2

新胜河

苏陈河

游马港

6.4

1

8

3

先胜河

南官河

S610

8.4

1

8

4

游马河

曙东河

永中河

6.18

1

8

5

五烈河

串场河

三联河

8.3

1

8/河口临近公路的,至沿河侧的路肩边缘

6

立新河

北新河

蚌蜒河

8.92

1

8

7

堤东四中沟

通榆河

富堡河

8.68

1

12

8

八中沟

通榆河

双富河

11.29

1

12

9

友谊河

丁堡河

东潘堡河

13.56

1

12

10

红旗河

东潘堡河

新港干河

19.16

1

12

11

联民河

方塘河

三仓河

11.92

1

12

12

旭日支沟

东台河

何垛河

10.1

1

12

13

红日支沟

东台河

湾河

7.09

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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