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26
- 来源:住建局
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制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新部署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依法加强法制队伍的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2年度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建立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单位共同承担的依法行政机制。根据新一阶段法治工作要求,以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东台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将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政府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
(二)强化住建领域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制度(试行)》、《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周周清”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管理的意见》、《东台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试行)》、《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试行)》、《东台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防治要点》、《关于进一步细化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的意见》等机制,对房地产领域、工程质量、信访投诉等方面加强管理。
(三)提升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每月局中心组(扩大)会议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有力提升了全局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大力落实“谁执法(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做好重大法制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今年,我局针对宪法、民法典、燃气安全、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大力的宣传。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案件的旁听,把庭审现场变成法治教育的课堂,以案释法,从鲜活的实例中受到教育,提高我局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根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管理,强化对住建领域文件的实质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长效机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清理,确保继续实行的各类文件合法有效。
(五)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定期资格审查。每年进行执法人员执法证的年审、新证申领以及执法证注销工作,动态掌握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今年对我局97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进行了注册登记,19名行政执法人员新申领执法证,注销6名工作人员的执法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公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二是规范执法行为。2020年11月,我局根据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统一承担全局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城镇燃气、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人防工程、防震减灾、建筑消防等执法职责。为进一步厘清局行政执法大队与局其他科室、单位的职责边界,我局转发了《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处置程序规定》,强化各科室、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强调机构职责整合基础上,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局各科室、单位与执法大队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和相互监督制约的运行机制,采用联合会商、案件移交等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编制行政裁决目录清单,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综合应用文字记录、音像记录,重点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达100%。四是坚持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强化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的全过程性,从案件的移交、立案、调查终结、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决定书下发前,均由法制科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执法证是否合法、有效;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是否充分、清楚;行政决定的内容是否适当、合理;是否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行政决定的文书是否规范等。疑难复杂案件立即请局法律顾问介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做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
(六)融入法律顾问审查。积极配合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坚持聘请常年专业律师1名,构建由法制科主导、符合部门运行特点、运转高效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局法律顾问坚持每周一指导,局法制科、法律顾问、科室(单位)三方共同对具体疑难问题讨论和文件审核,为全局决策和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重要文件审核、法律纠纷咨询处理、重点信访事项协调化解等工作中的参谋职能,确保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清单式管理,实行行政决策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今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5件,办结84件。
(八)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加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认真做好各项应诉工作,迅速调查事实,整理卷宗,查找法律依据写出规范的极具说明力的答辩状,在规定期限内递交法院,做好出庭前的各种调研活动及准备工作。积极主动加强与市法制办、人民法院的沟通衔接,及时交流相关信息,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需要协调一致的具体问题,实现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互动。今年,我局共计参加行政诉讼案件32件,行政复议案件8件,民事诉讼案件4件。
(九)信访接待运转规范有序。根据《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制度(试行)》《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周周清”制度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群众来访接待、信访事项“周周清”、信访红橙绿催办等多项制度,在改进信访初访、化解信访积案、突破重点信访、加强信访催办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相关措施。建立健全信访档案,建立工作台账,加大信访积案和上访老户的化解工作力度,完善信访工作预案,掌握矛盾纠纷的最新动态,及时发现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苗头,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十)推行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创新保证金缴纳方式。我局对全市可以出具保函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走访调研,筛选出优质金融服务机构,由金融服务机构针对不同需求的企业客户拟定出对口的保函服务方案;对服务时效快、企业获利高的保函服务方案,安排专人在窗口向企业进行宣传推介,积极协助企业办理银行或保险保函业务。以保险保函、银行保单、担保保函形式替代现金缴存,以协同监管代替单一监管,更好地维护和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稳步向前发展。今年我局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使用保函缴纳的创新工作后,使用保险保函缴纳保证金的比例从往年0提升至约25%,使用银行保函缴纳保证金的比例由去年6%提升至约50%,减少企业年息0.35%低收益资金占用共计3037.07万元,按一般定期利率计算,最少为企业增加收益152.46万元,形成现金缴纳、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多种形式合理运用的格局。二是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组织局相关科室、单位,深入学习中央、省和盐城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相关文件,按照改革要求,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核定进行直接取消,我局在直接取消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同时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进行优化审批服务,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兄弟县市区沟通联系,获取该类事项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等格式文本,并广泛向办事企业和群众征求对我局改革的指导意见,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三是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根据盐城市深化改革要求,我市启动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对现有施工图审查范围内规模不大、风险较低、易于整改的四大类小型建设项目,实行自审承诺制,落实各主体的终身责任,免于施工图和勘察文件审查,按一定规范进行抽查。今年上半年我局率先在盐城市数字化审图系统平台中为东台市自来水公司、江苏喜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施工图审查免审手续,为盐城市之首。
(十一)不断强化行业管理。
1、加强建筑、房地产、燃气企业等管理工作。
(1)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管理的意见》,从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相关环节的管理以及加强工程验收和交付管理三个方面,提高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水平,规范施工、房产销售、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从严把控房屋质量、源头治理相关问题。
(2)2021年7月2日,我局发出《关于推进规模以上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本市域范围内5000平方米以上或者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智慧工地建设,对于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应做尽做。目前,我市2001工程、万陆安置区两个项目已完成智慧工地建设,东台中学国际会议中心、办公主楼工程、东台市站南安置区一期工程已对接到盐城市智慧工地建设平台,东台高新区富洋安置区(二期)、东台市站南安置区(二期)工程、泰东绿郡项目正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规模以上其他项目能做全做。我局利用创建安全示范城市契机,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玺悦学府项目正在实施智慧工地建设,东望府、宁熙悦府、万华嘉府、英伦都市、东达世纪广场、新都荟项目所有塔吊加装可视化吊装,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效显著。
(3)加强建设工程、路桥工程、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对全市建筑工程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保证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开展各类节前安全、“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保证工地文明安全施工;从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职,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工作,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工作,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全市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滚动式安全检查,保证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设施以及高中低压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清单,督促按期整改销号,开展各类节前安全、“燃气七个一”专项行动。
(4)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检测市场行为,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增强检测单位的服务意识,我局发出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从规范检测市场行为、提高检测服务水平、强化对检测行业的监管三个方面,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提出了要求。
(5)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督计划,严格执行监督交底制度,引导各责任主体在建设过程中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控制,认真开展质量巡查和实体抽测工作,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工作,强化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监管工作,切实减少工程质量隐患的发生。
2、着力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我局在公租房保障方式上,坚持以货币化为主,认真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并调整货币补贴标准,让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租得起、租得到房;对少数特殊家庭进行实物配租。每年联合民政局向市政府请示调整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154元/月·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71元/月·人。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使符合保障条件家庭应保尽保。
3、公平公正,阳光征收。坚持“阳光征收,公开公示”。征收组织体系、政策法规、工作纪律及廉洁自律规定、征收工作流程图表、证书及岗位证、安置房源及价格、调查结果、征收补偿方案及征收决定公告、签约期限、疾病残疾低保补助等政策和相关文件在征收现场宣传栏及时公布。严格评估机构及实施单位的准入,认真复核分户评估报告的评估时点、估价师签字及单位盖章,确认无误后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提供给被征收人或在征收范围内上墙公示。各征收项目坚持做到:评估报告公开上墙、协议签订公开协商。我局今年主要承担张謇纪念馆周边、电大周边、黄海路-振兴路3个地块房屋征收。
4、提升效能,强化平安小区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我局提请市政府了成立了东台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东台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严格执行《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事务公开公示的通知》要求,召开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部署会,全面开展市区居民小区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物业住宅小区考核及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公布上半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其中红榜企业5家、黑榜企业3家,对黑榜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对怡和花园南、怡和花园北、陶园新村等11个小区实施基础类综合改造,其中怡和花园北区和工商局邮电新村宿舍楼围绕省级宜居示范小区标准建设;对和平、南城、窦楼、望海等10个已经实施过基础改造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主要工程包括序化管线、拓宽消防通道,增设停车位,实现道路黑色化、新建非机动车充电桩、提升技防监控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今年取得阶段性突破,目前有三部电梯加装完成并已正式运营,1部电梯已安装完成等待特检院验收,2部电梯正在施工,10部电梯正在进行图纸设计、方案公示等工作。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部署,全面加强法制队伍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全面宣传促进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及时更新普法信息,营造宣传氛围。以提高干部法律素质为重点,加强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住建系统干部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管理。
(三)不断健全和完善后续监管机制。加快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确保对下放事项实行有效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