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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25
  • 来源:税务局

2021年,我局在东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立足工作主业,认真履行职责,强抓执法规范,注重制度建设,统筹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1.畅通公示渠道。建立健全执法公示运行机制,稳妥推进执法公示工作。立足法治、规范、统一的要求,对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执法人员及主体、法律救济、欠税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委托代征、非正常户认定等19类事项所涉及新生数据及时上传、更新和公示。

2.实行过程记录。根据总局统一制发的税务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范本做好行政执法文字记录,严格落实关于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标准、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及记录行为用语指引等要求,对执法活动中的重点环节和事项进行实时音像记录。

3.注重法制审核。通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本系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集体审核。有效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加强法制审核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法制审核力量,提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成效。

(二)加强督察内审工作

按照江苏省税务局党委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对盐城市局督察内审科下发的三批共计11312条相关疑点数据,经核查成立疑点数据3169条,我局组成专项小组,由督审部门牵头,各业务股室进行核查整改,对其中涉及税款的及时进行退还,补正和抵缴。2021年11月下旬,滨海审计局审计组进驻我局,我局法制股与滨海审计局提前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提供审计场所所需资料,就有关审计疑点进行充分沟通并提供相关数据的说明。

(三)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强化法治税务思维,深入落实税务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今年,法制股按照盐城市局法制科的要求,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纳税人错误处罚、疫情期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等647条疑点数据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组织新进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准备各项工作,确保所有新进人员顺利通过考试;。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通过宣传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指导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理解适用新行政处罚法,为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部署工作有高度。为切实做好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于2021年1月28日,市局仓定华局长专门召集各责任部门专题讨论总局及省局下达疑点数据核查路径,并对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2月1日我局召开党委会专题部署“回头看”工作,会上专门研究通过法制股拟定的专项整治实施工作方案,决定成立六个小组具体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2.推进工作有力度。根据《专项整治实施工作方案》我局于2021年2月4日从市局及基层分局抽调业务骨干12人,对2018-2020年以来所有作废现金税票进行全面清查(其中对涉及不动产转让作废契税税票核查时间向前延伸至2016年);对安丰、三仓、时堰三个延伸乡镇网点2018-2020年开具的发票进行全面核查(其中:对安丰延伸点核查延伸至2016年),核查发现代开发票未收回发票联作废发票380份,红冲发票原发票联未收回发票24份,分别采取实地到户调查、外部函调等方式,共调查取证核实有171份发票在企业已入账,涉及税费90315.42元;对委托邮政代征点2019-2020年开具的发票进行全面核查;对广州特派办下发疑点数据42条进行核查,核查率100%;对省局推送的一至六批发票状态等疑点数据进行了核查,涉及必查类数据100500条,核查率达100%。

3.整改落实有深度。为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工作,我局对照《江苏省税务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东台市税务局税收票证和账户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税费直接缴库全覆盖,严格实物现金缴纳税费管理,确保税费及时安全足额缴库。为切实做好代开发票领用、保管、作废、缴销等全流程管理监控工作,我局制定《东台市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暂行)》,对我局税费资金安全管理全过程具体做法进行明确,确保税费资金征缴管理安全可靠。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强使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五)积极申报税收债权

按照管理人关于申报债权的要求,与破产清算企业属地管理分局协作配合,全面核查该破产清算企业的欠税情况;密切跟踪破产案件的进程,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做好债权申报和确认工作,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表决;宣告债务人破产后,与法院和管理人对接沟通,力争所欠税款及滞纳金全部或部分入库。2021年,对东台立讯精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东台巨龙电工器材科技有限公司、东台曙你制鞋有限公司、东台市徐淮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东台华众制衣有限公司等37户进入破产清算企业进行了债权申报,其中,东台炜润纺织有限公司、江苏汇今纸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台市造纸二厂所欠税款得到全额清偿,入库税款1944367.4元、滞纳金52265.96元。

(六)提升复议应诉水平

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依法及时有效化解征纳矛盾、规范税务行政行为、加强税务部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有效途径,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按照《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团队和法制顾问的作用,提升行政应诉能力,防范诉讼风险。今年,按照上级部署,对内网使用司法部行政复议平台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工作,并按要求报送行政复议应诉分析报告。2021年6月,申请人陈某以不服我局所属机构信访答复,要求依法履行社保费征收职责为由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我局于2021年7月作出不予受理决定。2021年8月,我局受理杨某、梅某不服一分局行政征收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该案最终由申请人撤回申请。

(七)造浓学法用法范围

建立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税务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定期围绕最新出台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日常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应对方法及案例分析、行政执法履职过程中的技巧、方法等方面开展专题学习,引导税务干部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切实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少数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还不够牢固;

2.税收制度建设的质量还有待增强;

3.法制工作往往牵涉面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不够畅通。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提醒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

1.全面落实“三项制度”。2022年,我局将对照总局关于“三项制度”实施办法、清单以及省局、盐城市局有关“三项制度”文件和任务分解的要求,做好“三项制度”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在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将“三项制度”的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提升督查内审效能。继续牵头抓好内控机制建设,开展清单制工作模式,理顺内控监督和税收风险管理的关系。适时开展风险应对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完成上级考核目标要求。做好内控平台疑点消除、陈述申辩调查确认、领导审批、追究结果录入与执行等工作。以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系统作为管队治税的重要抓手,继续按照原有运行流程做好内控平台的日常应用管理工作。

3.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规范重要执法程序,实现税收执法流程的整体优化。对照行政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科学构建税收执法考核评价体系。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完善内控指标体系,注重风险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为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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