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24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市政府:
2021年,东台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开启“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1、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力度。严格对照改革要求,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编制了我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解表》,其中实行告知承诺事项2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事项13项。采取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等方式编制每个事项的改革细化措施表,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件。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事项3件,实现优化审批服务事项213件。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手册,进一步简化办事操作流程,实现审批流程再压缩,申报材料再精简,审批时限再缩短。根据行政权力清单的变动,及时调整江苏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压缩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即办件事项占比92.1%,不见面事项占比100%,可网办事项占比100%,时限压缩比例89.1%。完成拟赋权给乡镇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工作,共梳理行政强制事项5项,行政处罚事项21项下放给乡镇行使。
3、提供优质行政审批服务。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服务宗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打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扎实推进“不见面”审批,引导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审批结果实行快递送达,今年已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5件,农机分中心办理审批事项2644件,渔政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841件,植保站办理植物检疫证书328件,已办理的事项全部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4、政务服务下沉基层。为了从源头上解决了农机“进城难、检审难”的问题,农机分中心在全市组织开展“八同时”送检下乡便民服务活动:开展农机具检验检测、驾驶人安全管理、农机政策性保险、“平安农机通”、“双优”加油卡、驾驶人违章查验、驾驶人体检、照相和喷放字码等一体化,让农机手在家门口“一条龙”办理各项农机监理业务。同时针对一些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机具较多、一些机手因道路、桥梁维修或者一些机工外出打工只留下老人在家等情形不便于开到集中点检验,该中心还分派两名检验员提供上门检验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检验检测各类拖拉机2658台(注册数312台、年检数2346台)、联合收割机1380台(注册数297台、年检数1083台),初次申领及增驾208人。全市“三率”水平达98.5%,创历史新高。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增强行政管理能力。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议事决策规则、程序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范围,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农业农村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成为常态化。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2021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人员招录、项目申报、招投标公告等各类政府信息132条,市政府落实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向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时公开率100%。在盐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上公示信息1173条。
3、加大法制监督力度。对印发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2021年,对我局起草的《东台市“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东台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东台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3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从实体和程序上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把关,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1年,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行政处罚案件380起,未出现因行政处罚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加大两法衔接力度,共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1起,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农业社会信用建设水平,促进农业领域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21年制定并印发了《东台市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方案》《东台市农机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方案》《东台市农药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方案》,并根据方案对三个行业的14家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价,共评定A级信用企业5家,B级信用企业9家,结果上传至盐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业秩序监管。
1、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组建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配齐办公设备设施和执法车辆、船艇、执法装备,设置信访举报、案件会审、询问等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用房。在工作中以构建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为目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明确8个科室中队职能,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出台实施24项综合工作制度和业务制度,认真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实现执法机构规范设置、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执法条件充分保障,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农业行政执法力量,优化综合执法队伍内部力量配备。
2、严格开展综合执法检查。2021年,种植业执法中队出动执法人员389人次,检查203次,出动执法车辆97次,对全市农资经营单位的种子、农药、化肥市场进行拉网式巡回检查,检查经营门店278家,查获假冒伪劣农资未经审定种子50公斤、兽药150公斤、农药60公斤,下发整改通知5家;组织抽检农产品8批次,抽检蔬菜、水果等样品30个,检查总合格率达100%。海洋渔政执法中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3次、海上巡查21个航次、港口安全检查160次、检查养殖企业12次、船厂行业检查18次,督查涉渔村28次;前期排查90条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淡水渔政执法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执法车、船144车(船)次,检查水产养殖企业、养殖户186家,责令整改3家。农机执法中队联合市镇两级开展安全专项检查375次,出动人员1125人次,排查安全隐患233个,全部整改到位。
3、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办案。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农机安全生产、动物卫生防疫等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行业管理和执法办案相融合,以案件查办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好转。2021年,累计查办各类农业行政案件380起。其中:违法违规农资生产经营案件6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9起,海洋渔业行政案件158起,淡水渔业行政案件35起,农机行政案件153起,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案件9起。
(四)扎实开展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认真办理“12345”交办工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认真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项,及时处理、按时回复,充分发挥了服务热线表达民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作用。2021年,我局共受理属于本部门职责的“12345”交办单122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予以答复,按时答复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2、积极调处农业生产纠纷。坚持经常性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认真开展农业生产中的矛盾纠纷及其隐患排查,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纠纷,积极做好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田间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并依申请组织专家进行田间现场鉴定,维护农资消费领域的权益保障。2021年,先后组织20多起生产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和调解处理工作,有力地钝化了矛盾,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3、用心做好各类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以不拖延积累矛盾、不扰乱机关秩序、不发生越级上访为宗旨,以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迎难而上,积极化解各类矛盾。2021年,通过阳光信访系统办理上级转交信访件29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群体信访案1件,劝返各类越级访12次,处理各类信访矛盾26件次。重点信访人全部落实包保责任,确保态势稳定可控。受理涉地来信来访131件,及时落实专人调查处理,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来信来访处置不当,导致事件扩大或恶化现象。
(五)加强法治宣传培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1、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先后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新制订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增强了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组织全系统2100人次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网上竞答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省第四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参考人数达172人。通过各类学教活动,有效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强化对农民群众的服务指导,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购买和使用农资,有力提高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首届“农业法治文化节”活动中,我局选送的两个书法作品荣获三等奖,我局也荣获优秀组织奖。选送了快板节目《纪法同行》参加全省第五届“情暖三农·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的汇演,受到省农业农村厅书面表扬
3、组织集中培训宣传。今年共组织农资、渔业、农机等各类现场咨询培训20多场次,培训农资经销人员421人,培训农机安全协管员、合作社代表等56人,举办18期渔业培训班,培训1506人,通过集中宣讲法律知识,剖析典型案件,提高了经营人员业务知识能力,提高了渔民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了村协管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提高了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虽然综合执法局已成立,但目前仍处于磨合期,执法行为、执法文书制作等需要加强统一和规范;二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需进一步加强。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法治政府建设中专业法治人才力量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三是普法工作全员参与度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思想不够重视,认为普法是法制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工作,导致法制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性不够。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责任人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定期召开法治工作相关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规定,在年初制定局全年工作计划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工作议程,制定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按计划进行普法学习。三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增强忠于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健全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行改革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进一步整合集中审批力量,创新工作思路,立足于农业生产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下基层的力度,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举措,实行窗口前移,一线服务,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行政审批服务。
(三)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完成海洋渔船动态监控系统、海洋渔政监管平台、农机监理装备能力等项目建设,优化执法保障,促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以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养为宗旨,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四)进一步提升普法质效。按照“八五”普法宣传规划,扎实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好机关法制学习机制,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在全系统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