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396739/2022-00097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时效: 有效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1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台市门户网站(http://www.d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台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邮编:224200,电话:0515-85213808)。

一、总体情况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我局重要日常工作,规范公开载体,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1年,通过“东台住建”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发布信息462余条;通过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文件通知、新闻动态、业务信息和招标公告等信息343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份,其中本机关予以公开的15份,部分公开的15份,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8份关,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5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8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5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4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1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50

5

0

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2

0

3

1

0

0

1

2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需更加丰富。下一步,我局将提高公开实效,立足于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创新,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2、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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